來自台灣的請求緩助信函:您們好!我是一個台灣政治研究學家,我要事先證重聲明,我非是情治人員,但不否認我很瞭解,並接近這些情治系統,早前曰子(去年),我也發過請求司法緩助信函給貴方,只因我本人遭受了,台灣政府的軟禁,但無奈於去年八月好不容易藉一機會,前往福建省平潭縣,卻仍遭情治監控,試想此一情治系統之勢大,能涉於當地,並我也因此萌生退意而起行返台,今朝,是我已撤返台灣數月,情勢仍未見改善,轉而想,或許是我尋求庇助的單位太少,才會毫無效果,今投書多處,希有所助益,我也希望透過這方式,來達到真正的兩岸來往,合作機制,而我所希望正式合作,是因為,當時在福建省平潭縣當地,也不知是否是透過我方潛浮之情治人員傳導,總之,是經過貴方之三個代表,轉而向貴中央獻策,其因,是我無論在何地,都會分析,研究當地的一切,而我只知曉我所研擬之一切方案,就在,如同台灣的軟禁監控運作體制下,上達貴方中央,為使貴方能實際了解情況,懇請貴方上網勘查,歡迎請至台北新浪網tiger1100221密88888888的tiger1100221@sinamail.com電子郵件信箱,在內中之資料夾的寄件備份和收件夾內,相信內容可增近我雙方之互信基礎,其另一原因,是我對兩岸假結婚(指假結婚真賣淫)多少有些資訊,也跟台灣政府報告過,可是未見有偵辦的態度,似乎政府內部有人參與經營,所以才想與貴方合作共同打擊不法.....就此停止。
中華民國(台灣)國民 謝福昇 2002.5.5 敬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