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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3日〔一〕
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院要求公開閱卷是明顯違憲,但台北地院可以要求將證據封存由府.院兩方共同看管,只能在陳水扁下台之後開封查閱!除調查內亂外患罪外,不得公開閱卷,刑民事案不得與國家機密劃上等號〔指吳淑珍案〕!而若是要調查內亂外患罪的話!李登輝兩岸秘使案,連戰的國共合作!馬英九的終極統一論!當然還有陳水扁自己的兩岸賣台協定案;和中共小紙條案!總之;祕密外交就是不能包括兩岸祕密外交;不然;那不是視同外患罪了嗎?那不就是符和了內亂外患罪嗎?那法院當然可以調閱其秘密外交卷宗!但;若府方視兩岸祕密外交非是外患罪的話!那法官就能就其牽涉司法案件隨時調查傳訊了!因為這是府方先不尊守憲法!因此;應視為違法.違憲.叛國審理.總之;若沒有內亂外患罪的話!法院就能訴究其行為所犯之刑民事罪!
其實府.院雙方都有對的地方!也都有錯的地方!
因為;若要調查國務機要費案的話!那就要調查國民黨的不當黨產!和地方首長的特支費案!而且還不只要調查馬英九!而是所有的地方首長都要查!
另外;吳淑珍並沒有公務人員身份!卻運用特權,干預民間企業董事的任命案,包括可能的收賄!因此;她絕對必須接受傳喚調查;和審理裁判其相關涉及之幣案!但她所涉及的還是屬於刑民事案件,因此;該案實不能無限上綱到侵犯國家安全機密!
其實地方法院要公開閱卷其實簡單!只要以調查〔內亂.外患罪〕就可以申請閱卷!但為什麼在野黨;或是地方法院,都沒有任何一個人敢提出這樣的質疑.調查呢?原因是?他們都觸犯了這些事!在作相同的事!因此;他們只好找尋內亂.外患罪之外的司法途徑,但這卻完全違背了憲法五十二條;因此;若真要審國務機要費案的話!國民黨就要放棄與中國的宣誓合作關係,以內亂.外患罪來調查國務機要費案!要不然就還是只能等陳水扁下台!
還有;如憲法仍保有五十二條,那馬英九不就喪失參選總統的資格了嗎,因為他已宣誓了他的兩岸終極統一論!那他若是參選總統當選的話?那不就是,等於把外患罪的罪行放寬認定;或消滅了嗎?那這憲法五十二條到底還要不要修改呢?修改就要重新制憲!重新制憲就又要更改國號.國土等等...
況且;制憲不應由不法的政府.立法委員來制定更改憲法!因為;他們的行為,不只早就違憲,而且都早已違法!
就力霸的掏空案,他讓我看到〔中華電信與和信案的處理翻版〕!請各位詳閱以下連結點內容之2005年2月1日晚上09:14分記錄及2005年2月1日晚上10:56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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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已說明!我不會再將本人案件交給台灣調查審理!
2007年1月26日〔二〕
我只能說:我指控王氏多年,有王金平.王永慶.王令麟.王玉雲,之前調查過王玉雲一家,而如今也只調查到王令麟一家,這速度算是慢的了,這東森的寬頻設計乃盜竊本人之設計,更別說之前的中華電信無線上網等等,而如今從這案件的發展及審理的程序,實在讓我又見到中華電信案與和信案的翻版,先不說司法毫無公信力的一事,因為他們曾經幫助中華電信逃脫罪證,並企圖幫助執政黨〔民進黨〕的權力進駐〔黑金〕擴張權利一事!因此;以今日力霸.亞太掏空案所造成東森集團的影響,我認為!在此同時,也要調查與東森媒體在購物頻道上有競爭關係的;前富邦的合併案與釋股案件!這才不會成為中華電信案與和信案的處理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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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2005年9月14日凌晨01:12分記錄
閱讀2005年9月14日下午01:31分補充上一則記錄
閱讀2005年9月15日上午11:40分記錄
閱讀2005年9月15日下午05:28分記錄
閱讀2005年9月15日下午05:28分記錄
閱讀2005年9月16日晚上11:34分記錄
閱讀2005年9月18日晚上11:35分記錄
閱讀2005年9月19日晚上06:04分記錄
閱讀2005年9月19日晚上07:36分記錄
閱讀2005年9月19日晚上07:36分記錄
閱讀2005年9月22日凌晨02:13分記錄
閱讀2005年9月24日晚上08:41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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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2006年5月3日〔三十〕全文
上述內容也讓我們反觀到連勝文與陳致中的婚姻...
連勝文娶妻-〔蔡依〕珊
陳致中娶妻-〔黃〕睿靚
而這就是跟我大陸其中的一個妹妹〔黃〕ㄨ蓉有關!而我也早在其它網頁內容介紹過!也就是有關我這〔黃〕姓妹妹與歌手〔蔡依〕琳的關係!而且;認真的說來!我這〔黃〕姓妹也是這幾年來!兩岸政府及媒體所共同炒作的標的!而她也是我當初拿來比喻為〔國民黨〕兩岸邦聯關係的基準!當然!這其中也絕對涉及到富邦銀行的業務運作事件!不過;自前年開始!本人已經嚴正的要求!各政黨〔尤其是國民黨〕不得再利用我與我妹她們的關係!來進行這炒作兩岸關係及內政!可是;如今看來!恐怕這些政黨還是在繼續的利用我對我妹她們所剩餘的關心;來繼續進行兩岸的秘密來往外交!而如今;他們更是想利用姓氏名字的關聯婚姻!來借以達到相同炒作的目的!與及進行秘密的政治外交〔也就是賣台的動作〕!雖然;在過去的一年裡!我不斷的以微薄的金錢來資助我妹她們倆!但;事實上!那也就是為了要防止炒作情況繼續發生!但;我始終還是阻止不了!至到最近;我才終於作了決定!我要完全的斷絕兩岸的所有來往關係!而這次的突發情況是發生在我那〔翁〕姓的妹妹身上!因為她的個人行為已經出現了問題!而雖然這次決定起源是因為我這〔翁〕姓的妹妹!但;事實上!在前年之時;我已經對我那〔黃〕姓的妹妹有過失望的感覺!因此;借著這次的事件!我決定要將她們兩個,列入我將來的告訴名單之列!因為;以往我只認定!是外界的政黨.媒體在借由我們的關係!來進行炒作兩岸的關係交流!但如今我發現她們自己本身根本就是親身涉及此案!也就她們自己本身涉及到影響台灣的內政!而且;還都是設計到有弊端的事件!甚至;還關係到此次的力霸和亞太的掏空案件〔指:行政院原本想接管.抒困一事〕和立法院的檢察總長同意案〔指:可能涉及到在野黨跑票;甚至可能買票的事件,甚至還包括李敖在新聞媒體上的聲稱支持〕!因此;我下了這個決心!要完全斷絕兩岸的所有來往關係!雖然;引起這次決定的事件!是起源於我其中的一個妹妹所發生的事,但;事實早已證明!她們兩個人都跟台灣的政黨;有著某種的聯繫關係!當然!我首要作這個決定的原因是因為!若屏棄政治干預的理由來說的話!其實最重要的還是她們的個人行為!但她們的個人行為又實在是使我太失望了!因此;我必須作這個決定!其實;自前年開始!我與她們的關係就已經開始瀕臨崩危了!而我會在前年開始資助她們!無非也是希望借由我微薄的資助!能夠讓她們無憂的成長!與及矯正她們在行為上的偏差;和禰補我自己內心上的愧疚!因為;其實我心裡早已明白!我們的關係恐怕不會維持太久!如今;也都剛好應證了我心裡的想法!當然!這也算是禰補我幾年來對她們的疏於關心!其實;我經常在想?若是她們沒有認識我的話?她們會也不會變成現在的這樣呢?當然!她們若是沒認識我的話!我也就根本不用去關心.擔心她們了!總之;為了不再讓這些政黨有利用姓氏名字的婚姻來炒作得利的機會!我必須把我將要放棄我妹她們!與及我要將她們列為將來被告的決定!公諸於世!總之;這正說明!國,民兩黨其實都涉及了兩岸的秘密外交!而且還是違憲.違法的那種!並也已經有了嚴重的內亂.外患罪之疑慮了!
2007年1月27日〔三〕
還有;我與任何政黨沒有任何直接利害的關係!因此;任何人;任何政黨都可以就任何政治人物;任何政黨的不法行為追究刑責!包括財團或是演藝圈的人物?我就是我!我就是謝福昇!謝福昇就是我本人!我既不是明星?更不是藝人?我跟任何財團也更沒有關係?基本上;我跟這些勢力根本就是仇敵!不能相提並論之!對於任何政黨.政治人物?我的認知就是;他們是〔官〕!而我是〔民〕!我們是水火不容的關係!
雖然這個觀點是媒體先前所討論的話題!但我也認為非常的有理!那就是立法院將召開的臨時會!就此事!我個人認為,還是別開的好!要在臨時會短短的時間通過法案!只怕到時候所通過的法案是錢坑法案;多於實質的民生法案哦?況且;在立法院現在的這種立法素質之下,我想?民眾也沒有什麼好期待的,因此;我認為臨時會還是不要開得好!該審法的時候不審!到最後還來浪費民脂民膏的開臨時會審案!我看!只怕多一個法案通過!人民多一份危險!也多一份損失!也就是多一個法案通過!人民就少一份自由!少一分錢!
其實;台灣現階段更應該走台獨的路線!當然!並非是真的支持台獨!而是為了借此來清除這些政治敗類的手段!斷絕這些政治敗類的賣台行為;秘密外交等跡象.路線!可是;現階段卻有那政治的敗類的民進黨黨主席游錫堃;他既然在新聞媒體上宣言要贊成投票統一!這根本就是在說明;他們民進黨不只想用憲法的五十二條來為吳淑珍案解套!更想用統一的選項來為陳水扁涉及外患罪的罪嫌解套!總之;若要去除外患罪的話!那法院就絕對可以公開閱卷!而且;我再講更明白的一點就是;這次我的切斷關係!其實也是針對他游錫堃,因為我要切斷他游錫堃的外通路線!誰會想要行政院幫助力霸接管.解套?誰會希望陳聰明的檢察總長同意案能過關?更甚是去年欲利用此路線進行的小三通?非常明顯!就是你們民進黨!更是你游錫堃,因此;你現在的作為就是想作最後一擊是嗎?我看你恐怕沒這個機會了!你是借著這條路線當選民進黨主席黨!你以為我都不清楚嗎?我只是不想發難而已!而現在;也該是你辭職下台的時候了!其實;早在你游錫堃擔任行政院長的時候!我就已經對你的施政很不滿了!更何況還有其他的私人討厭你的因素!講白一點!我早已認定你是在助長犯罪!而像你這種衣冠禽獸的敗類!我認為你不應該再留在政壇了!還有;那個杜正勝!你別以為你一開始就任教育部長時,打出了正名牌!就能保你一輩子...基本上;你已經集結了許多不適任的因素了!現在就看誰還再護你!還有;你們民進黨老是有這種喝花酒.接受財團招待的事件發生,足見你們民進黨已經被黑金的財團吞噬了!你們簡直是跟過去腐敗的國民黨沒有兩樣!即使你陳水扁再好!也無法掩蓋你們民進黨黨員的腐化行為!更何況;這還是〔上樑不正.下樑歪〕的上行下效的腐化行為!這由吳淑珍案足以可見!另外;昨天的民視新聞台既然在介紹美方所研發的反民主武器〔熱光束槍〕!這還真是諷刺呀!你們民進黨究竟置〔民主〕於何顧啊?為了鞏固你們不公不義的政權!你們還想用這種武器來對付人民是嗎?
2007年1月28日〔四〕
還有;我要各位記著劉泰英是國民黨李登輝的大掌櫃!因此;當初司法不只是在幫助了中華電信作切割,更是在幫國民黨.李登輝作切割,當然!他更是在幫助民進黨的勢力進駐到黑金體制裡!並代為轉型為白金.洗錢體制!也就是將黑金得來的錢從左手交到右手,當然!這當中的人還有當初的行政院長游錫堃.法務部長陳定南.立法院長王金平,總統府的陳水扁就更不用說了!甚至在各黨當中的政治人物;更是參與不少!而現在;如游錫堃來說好了!我就認為!他現在在作的,就是將右手再轉回左手!因此我更厭惡此人!總之;這些什麼黑金.白金體制?只要一天不打破!它就繼續的存在於朝野之間!另外;我也要告訴各位!當我在抨擊民進黨時;其實我也是在抨擊國民黨!而當我在抨擊國民黨時;其實我也是在抨擊民進黨!這是一個狼狽不堪.相互勾結的一丘之貉的政治體制!千萬別被顏色所欺騙模糊了!總之;無論各黨各派?甚至是無黨籍!他們就都是一群混蛋!一群的賊!
當然!民進黨當初執政!理應承襲國民黨的政權沒錯!但這當中可不包括黑金!更何況是幫助它漂白洗錢為白金!如今;甚至有秘密想將...你們民進黨的任務是什麼?是幫助國民黨的國共合作合理化嗎?還是幫助國民黨漂白黑金?完成後是不是再交回政權呢?故意自曝缺點,引起民眾反感!這樣就順理成章的再從右手交到左手是吧?永遠是人民在吃虧.上當是吧?人民是給你們這些政治人物玩弄的是吧?你們心中根本沒有〔民主〕二字!你們有的只是〔帝制〕兩個字!李登輝別想躲在後面做藏鏡人!總有一天!你那醜陋的面紗會被世人揭開的!
在政治人物的手上!台獨永遠只是賣台計劃當中裡的手段!而我現在主張的台獨路線!也無非是要切斷他們的賣台路線計劃!因為我仍抱持著!要到大陸北京去打這個侵害的官司!在這之前;我不能讓各政黨有機會去收賣中共包庇,或是與之共謀侵害!
由政府官員喝花酒的事件!我們就可以看出這些政治人物的惡劣了!這些陪酒的女孩有沒有想過?妳們交稅拿錢給政府!難道是想要讓他們來玩妳們嗎?〔當然!基本上;我認為人肉市場本身就是沒有人權的工作!因此;也勸妳們這些女孩早日回頭!好好想想自己本身的價值!記住!出賣肉體就是出賣靈魂!沒有那什麼出賣肉體不等同出賣靈魂的事!因此;妳們現在正在黑暗撒旦的麾下,趕緊救妳自己吧!不要被笑貧不笑娼的一句話給騙了!妳們的職業是那種為富不仁所延伸的行業!難道妳們還要助長他們的氣燄嗎?而這些喝花酒的政治人物,擺明了就是在侵害人權.踐踏人權,更是一種不民主的表現!這種官員都應該受到人民的唾棄抵制才是!要不然;你們就真的被騎在頭上撒尿了!〕而百姓交稅給政府,難道是你們是要他們坐擁豪宅.玩女人.搞帝制嗎?你們是天生的奴役呀?你們喜歡被人糟蹋.驅使呀?
各位想想?如果國.民兩黨沒合謀,他們能合力上演出在陳聰明的檢察總長同意案的在野黨跑票戲碼嗎?更別說是讓李敖在新聞媒體上聲稱支持這同意案,雖然我一直指控著游錫堃!但各位記住!這背後還有一個影武者!陳水扁和馬英九的背後也都是這個影武者,或許我能稱他是李登輝!但恐怕這還不足以稱呼!而是整個黑金體制!也許?他們通過檢察總長陳聰明的任命案;不是為了陳水扁和吳淑珍的國務機要費案呢?如果他們是為了力霸和亞太的掏空案呢?他們是想將傷害降到最低,或避免案情擴大呢?為什麼媒體評論節目一提到力霸和亞太的掏空案!就故意幫李登輝撇清關係呢?不是往前到蔣家政權;就是以現在的民進黨政權來評論!完全的撇清李登輝跟國民黨的關係!在此;我也要補述一件事情!在台聯剛成立之時,它們的網頁上明顯記註,東森電視台是它們合作的伙伴!既然有東森;那必有力霸,只是我當時沒有去硬記!不過印象中是有的!
2007年1月29日〔五〕
還有;我要各位瞭解一件事!真正賣台.搞秘密外交的是這些各政黨和政治人物們!而不是我!我除了只希望利用中共的勢力來進行審判之外,我沒有想過要認真去推動或進行任何的兩岸政策,甚至至今我尚未認同過任何一個在執行的兩岸政策!縱使我本人曾經有過什麼的企劃設計;但那也都只是處於參考及考慮國家進行的發展階段,並未想過會認真執行!甚至有本人在是事後否定其設計的,但究竟是誰在搞這些事呢?沒錯!一切都是那些各政黨的政治人物在搞鬼!國.民兩黨甚至其他政黨都有!各位要知道!一開始!我就是被騙到大陸〔假〕結婚的!也因此才會先.後的認識這兩個妹妹!但各位記住!從這一開始就是個〔騙〕字的不誠交流!因此;也才會有這最終的結果!還有;我再註明一次!我已經離婚了!一切我都是不想再談的!但它確實造成我不可抹滅的婚姻記錄!更何況這還是個政治抹黑的婚姻!我又怎麼可能不在記述其他政治陰謀之時;去指述到她呢!必竟她涉及到〔兩岸小三通〕的內線.內幕!甚至是〔兩岸賣台協定〕的內線.內幕!!不過事實上;我是真的!真的!不想再聽到有關這個人的一切!她早就在我的控告名單之列了!而有政治人物.媒體再繼續隱射到她的名字!這無非是在故意製造犯罪被害人的再度傷害罷了!也更凸顯出他們想維繫他們的陰險合作關係!因為他們確實是想〔賣台〕!沒錯!表面上;國民黨是在與中共合作,積極推動的兩岸政策,但事實上;他們是在做自保及洗錢;甚至擴大犯罪的動作,而民進黨呢?民進黨就是他們的幫凶.共謀人!他們利用民進黨的台獨勢力來悍衛台灣〔中華民國〕的主權,借以增加跟中共的談判籌碼!這就是他們卑鄙的手段之一!〔一丘之貉〕...
還有;政治人物所搞得台獨!事實上;他們是在矮化台灣;放棄兩岸的主導性.平等性,這不是統獨問題!這是李登輝想蒂造他個人的帝制統治歷史!他們不是在否定創建中華民國的國父!而是想蒂造他李登輝是國父的歷史!李登輝何德何能配當國父呀!這個賣國求榮的卑鄙小人!他對台灣民主有貢獻嗎?那根本不是他的貢獻!那是台灣人本身的努力!和國際局勢和歲月痕跡的使然!那是他李登輝的貢獻!而李登輝真正的貢獻是什麼?是黑金!是操縱股市獲取國民黨的不當黨產;國庫通黨庫!是兩岸密使!是賣國!是掏空台灣!是內亂!我反國民黨.反民進黨.反各政黨!但我絕不會反國!而真正破壞國家的體制.法制.憲制的就是他們這些政治人物!現在雖然有些政治人物故意在媒體上表示意見!事實上;他們是想讓這些成為不可改變的事實!也就是在暗中護航!總之;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謊言!謊言包裝的越漂亮!人民的傷害就越大!這也是我反對召開臨時會的理由!總之;他們的醜陋面目已經真正的現形了!各位要記住!在〔兩岸賣台協定〕爆發之時,親民黨是〔它〕的宣傳!而其他政黨則各佔一部份任務!而現在的改變國父稱號!相信親民黨又是在做宣傳,總之;這是政黨.政治人物的集體賣國行為!我更想像那幕後黑手就是李登輝!因為在當時沒有任何人能做到〔兩岸賣台協定〕的事!只有一個人!那就是李登輝!總之;今日他們敢篡改歷史!它日歷史還是會把他們列為千古罪人!難道他當他是秦始皇想焚書坑儒嗎?
總之;這不剛好就是在順了中共的意思嗎?中共不是一直表示中國只有一個!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台灣是屬於中國的領土!這就是台灣共和國的企圖與本質嗎?連原來的兩國論;邦聯;一邊一國;一中各表!甚至是對等的主權都沒有了嗎?充其量就如是西藏的自治區一般是嗎?而這也正符合某人的〔中共統一之後;台灣將成為中共的特別行政區!〕是嗎?這麼明顯企圖!難道沒有人能看得出來嗎?在原本的中華民國憲法當中!我國與中共共同享有大陸的統治權力!既使現今的台灣統治領土只有台.澎.金.馬!但憲法就是主張我們共同享有領導權!即使執政黨改變了!但我們還是個國家!即使這個政府貪污腐敗!但只要有政府的存在!就表示這個國家繼續存在!可現在的政府不只要先行放棄對大陸的共同領導權!更要矮化自己為被領導統治的國家!這不是政黨.政治人物的叛國賣台手段是什麼?
其實台獨很簡單!那就是禁止兩岸人民來往!禁止台商到大陸投資!就這麼簡單!那你們政治人物敢不敢做呢?答應是不敢對不對!搞這種小動作的目的!無非就是想掏空台灣;矮化台灣,是不是?什麼台獨路線!根本就是個幌子!所以;我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認為這是統獨問題!在政治人物的玩弄之下!無論他們喊出統或獨!都是要你們被中共統治!而他們也能繼續享受那些榮華富貴和特權!政治人物就是這麼卑鄙!而且;我最近還發現!他們漸漸在用媒體來掩蓋你們的眼睛跟耳朵!也就是他們已在模糊你們的視聽!讓你們無法去發掘真相!任他們操弄了!還有;教育部的這樣惡搞!會使得我們這一代與下一代;會像上一代一樣!產生相當大的代溝與隔閡!而他們就在那種不安定的局勢下,繼續合理化的統治我們!這跟愚民政策沒有兩樣!表面上;孩子們都受到了高等的教育!但事實上;卻與他們的父母產生相當大的思想差異跟隔閡!這就是他們的目的!製造問題的家庭.社會!這也可以說是警察治國的〔白金護黑金〕.〔黑金變白金〕理論!而這也是檢察總長的指揮權!
還有;若台灣繼續存在著這種!充滿著欺騙.貪污腐化.掏空台灣的政黨及政府的存在的話!那台獨還有什麼意義呢?還有;台灣繼續存在著這種!充滿著黑金.甚至白金的財團體制的存在的話!那台獨還有什麼意義呢?還有;若台灣繼續存在著這種!充滿著不公不義;甚至違憲的司法體制和國會〔立法院〕和行政院的存在的話!那台獨還有什麼意義呢?
2007年1月30日〔六〕
各位要知道!若沒有台灣政黨的配合介入!沒有我身邊親人的配合介入!我不會在我大陸妹妹的身上看到台灣內政.立法的操縱!也就是一切邪惡根源還是來自台灣!而且;我在2005年公告資訊的網頁當中,也就是2007年1月26日〔二〕的那些連結介紹記錄當中,我已介紹過她們與台灣勢力相關之處!甚至;各位可以從中看到亞太集團的相關體制雛型!而且;我再說一遍!〔小三通〕.〔兩岸賣台協定〕都跟這些長年監控侵害我的政黨.媒體.親人有關!當然!這也是我決定將我兩個大陸妹妹列在被告之列的原因!因為〔他們〕不只想利用我和我妹的關係來炒作政治和藝人的知名度,〔他們〕更想讓我這兩個妹妹成為我身邊的間諜!老實說;我只是喜歡跟她們說說話而已!因為;自我查覺到監控之後!我就不再有任何可以信任的人,可以傾訴說話了!因此;最終我才會選擇跟遠在另一個國度,和我希望可以相信的人傾訴說話!可是;〔他們〕卻利用這種談話的機制漏洞!來進行其政治活動.內線交易.和媒體炒作!甚至;這次的力霸.亞太掏空事件,恐怕也是卻利用這種漏洞所造作出來的!其實;早在2002年我就已經在台灣對所有政黨.政治人物.媒體.親人;包括我的前妻提出過告訴!但結果卻是我必須要尋求境外;甚至是中共的勢力來解決!其實;當我到大陸之時;我也是只跟她們說說話而已!因為我知道一定會有人想歪去,但各位仔細想想!先不說我個人的操作守原則!就我涉及〔小三通〕和〔兩岸賣台協定〕的假結婚前妻,她就跟她們同住在一個縣市城鎮當中!而我又背負著這麼多的政治仇恨!監控的傷害!我除了只能跟她們傾訴.抱怨.揭發這一切真相之外!難道還真有人以為會發生什麼嗎?不要忘了!我走到那裡?〔他們〕監控就跟到那裡!這甚至是連戰在媒體影射的恐嚇!〔走到那裡都一樣!〕其實;先說這句話的是我前妻和我的親人!當然!後來我到國民黨中央黨部質詢之後,連戰也立即在媒體上回應是媒體引導的!但〔走到那裡都一樣!〕終究是事實!因此;根本不可能發生什麼事!而且;恐怕這兄妹關係已經是我和她們的關係極限了!但如今;恐怕連這兄妹都做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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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會選在這個時機點!跟我兩個在大陸的妹妹正式切斷關係!並將之列為被告的理由有二!〔第一〕是我不想在我預備今年執行前往北京的計劃之前,再有任何的牽拌!〔第二〕是她們確確實實都涉及了台灣政黨的政治操作!首先;先不談我那〔黃姓〕的妹妹!因為;她在我的心裡!早已經是留校察看的階段了!甚至;她現在住在學校的宿舍裡!卻每週六.日定期的在校外住宿!這些我都不想去講她!我只希望她自己知道?她自己在幹什麼就好?因為;自從我們再次重聚之後,我就已經開始把我過去對她的期望!轉到另一個妹妹身上了!原本;我還希望能借由這個新的寄望和新的氣象!漸漸的使我重拾對她的期望!因為;自從我認了這個〔翁姓〕的妹妹之後!我仍是把關心的主力放在我這〔黃姓〕的妹妹身上!加上後來我又失去了這〔翁姓〕妹妹的聯繫!因此;過去的我可以說是完全沒有對她〔翁姓〕的妹妹抱有過任何的期望?甚至是對她有任何關心!至到我這次與她們重聚之後!我看到了〔黃姓〕妹妹的所作所為!我才將我的期望和關心轉向!但我也並未放棄我這〔黃姓〕的妹妹!因為;必竟我過去為她默默的付出許多!因此;我任她自己去選擇她自己的生活方式!反正她的行為若是越偏差!我們的距離就只會越來越遠!總之;這次引發事件的是我那〔翁姓〕的妹妹!其實;原在我前年到大陸的那一趟時!我就打算因為我這〔黃姓〕妹妹的所作所為!放棄這兩個妹妹了!要不是因為我這〔翁姓〕的妹妹,在我回台前的日子裡,天天陪著我說話聊天;至到我要回來時才去註冊上學的話!我是真的打算在我回台之後!不再理她們!當然!我這〔翁姓〕的妹妹會晚報名註冊上學!也可能是因為學費不夠的問題!因為那筆錢是我向我哥借的!也是至到我要回來前才寄到的!總之;我當時只是為了我這〔黃姓〕妹妹的行為感到失望!因此;我也不能對這〔翁姓〕的妹妹一概論處!必竟在那前幾年!我都並未對她多加關心!當然!聯絡不到她!也是原因之一!況且;在她們兩個妹妹身上;也確實都有政治.媒體的炒作影子存在!因此;為了使她們不會受到這些影響!我當然多多少少有些責任!因此;我才要資助她們!但;這也因此影響了我到北京打官司的計劃!另外;即使我先對我那〔黃姓〕的妹妹失望!但必竟她們兩個都是我的妹妹關係!因此;無論如何?我還是要做到公平!寄錢給這個!就要寄錢給另一個!而在過去的一年裡!這〔翁姓〕的妹妹一再索求無度!我幾乎已到了舉債資助了!可我總感覺到!我寄給她們的錢卻變成閒錢!殊不知!這些錢其實對我也很重要!致使我在去年年尾之時,開始向她們言明!今年度,我不會再寄錢給她們!因為;我一定要在今年完成去北京的計劃!而且;我一定要靠我自己的力量籌措旅費!這樣!我在將來的告訴才不會手軟!可是;我這〔翁姓〕的妹妹卻破壞了規矩!雖然;我還曾想!如果我在二月前能找到工作的話!我可能會在二月時;寄點錢給她們過年!沒想到?在今年2007年1月17日的這天!她母親突然說她棄學跑到外地工作!也沒跟她母親說!隔不到一小時!她就在網上即時通留言!說她跟同學到外地打算找工作!結果錢弄丟了!要我立即寄錢過去給她!要不然她就要露宿街頭了!我相信任誰聽到這樣的訊息都會很緊張!一個未成年少女可能在外露宿街頭,這還不夠緊急嗎?當然!我立即要她先行向家人求助!但她怎麼都不肯!就是要我幫忙!所謂〔遠水救不了近火〕!這麼緊急的事!怎可找我幫忙!妳若要我幫這忙!那我以後也不想理妳了!她立即回應!可以!因此在她的執意不與家人聯絡的堅決之下!我又只好再度向家人來借錢寄給她了!老實說!要是為了我自己!我是根本不想跟家人借錢!因為;算起來!他們所欠的猶勝於此!但我要用官司去討!可我每次卻要為了她們去跟家人借錢!其實我心裡已經很不快了!因為;每次借完錢!卻反倒變成我是欠我家人似的!〔因為;必竟這錢是用在別人身上〕!其實;在去年時,有一次!我寄錢過去!我這〔翁姓〕妹妹跟我說:錢丟了!因此;我急忙的去借錢再寄給她們!可過沒多久!她卻跑去買了價值超過我一次寄給她的錢!那也就代表著;她的錢並沒丟!甚至;因為她買的手機是〔小靈通〕!這更涉及了當時蘇貞昌要推動的兩岸政策!政治動作在此不謀而合!本來!自那次我就打算不再寄了!但還是不免擔心她沒錢使會變壞!隔了一個月!我還是再寄!並言明今年初後不再寄了!其實;在她經常的索求無度行為當中;有某些媒體影射報導!其實是政治人物在向財團們索賄!可那些!我都放在心裡!也想去不言明道述!不過;我從那時就開始提高注意了!總之;回到我妹妹可能露宿街頭的事!雖然;她也曾跟我說過!她不想再唸書了!而我也認為!如果她沒興趣再唸書的話!那早早出來就業也是好!但那至少是要把這一學年度給唸完呀!這樣突突然然的跑到外地去找工作!臨行前也不跟家人交代一聲!這多危險呀!這完完全全是一個野孩子的表現嘛!我也跟她說過!她不如我跟我家人的仇怨這麼深!根本不需要跟家人鬧意見!應該找家人幫忙才是!但她就是不肯!又說她媽身體不好!要我不要告訴她媽!總之;鑑於當下的那種情況!我不得不私下跟她的家人聯絡!我跟她姊說:要她轉告她母親!在她回家之後!要好好的嚴加管教看管!甚至我建議採取禁足的方式!讓她在家裡待一段時間!好好的想想?若她還是決定要去工作!那就讓她去吧!總不是像現在這樣!朋友一呼就跟著亂跑!到頭來還不是出了問題來找我!總之;後來因為寄錢程序麻煩!我原本擔心錢可能無法即時匯到她的帳戶!因此;我還是要請她姐幫忙她把錢匯過去!可她姐又剛生育;不能走動!因此;當時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這時;她姐卻說:她已跟她媽說過了!她媽說:如果我聯絡上了我妹!叫我跟她說:她媽的朋友會幫她買車〔票〕!讓她能坐車回家!叫她打電話回家!而這就是第一個政治的疑點!因為隔天正好是立法院的檢察總長同意案!因此;她媽的朋友會幫她買車〔票〕的這句話!當中就涉及了李敖在媒體表示支持同意案通過;與及涉及到在野黨的跑票,甚至可能買票的事件!而且;如今想來?這我的建議〔禁足〕,不也與王金平被鎖大鎖的戲碼一樣嗎?總之;弄到最後!第一天!錢無法寄到!至於她睡在那裡?就不得而知!第二天早上!我打電話跟她媽說好!她下午要幫我把我寄過去的錢!匯到我妹帶到外地的帳戶本裡!好讓我妹能夠回家!可傍晚;我再致電過去!探詢我妹她回到家了沒?她媽卻又說:什麼銀行下午沒開!所以沒把錢匯進去!而我聽她聲音!似乎也不著急!自己的女兒在外面!做母親的都不擔心著急了!我還緊張幹嘛!而我既然已得知我妹已經跟她母親聯絡上了之後!當下在我掛完電話以後!我就已經決定我正式的不再理會她們的事了!不過;其實在那午後當中,其實我也發現了些事!首先;我寄錢給她的動作!無疑是在暗示我同意行政院接管亞太的事!也就是暗示我同意對亞太抒困!要用人民的納稅金來填補這些掏空!對於這件事!我當然是完完全全的反對跟生氣!這怎麼可以相提並論呢!我這只是對我這〔翁姓〕妹妹的個人幫助!且是因為急難的問題才給予幫助的!根本不能跟那些違法掏空台灣的人相比!我更不會想去幫助那些掏空的企業財團!而且;我也只寄了台幣一千元!難道還有人還想像上次治水預算的八百億那般的!再次用欺騙.擴大的手段來爭取預算嗎?欲知〔治水預算事件〕!煩請各位觀看〔2005年公告資訊〕網頁裡的〔2005年6月29日上午11:00分記錄〕!總之;我在當天下午,我就已經在我妹的即時通帳號裡留言!戳破這一切!說明!我絕對不認同那樣的政治動作!因此;我想?這也是她媽為什麼說錢沒匯過去的原因之一!總之;如果這是我妹跟她媽的共同串謀!欺騙我故意製造危難的情境來讓我寄錢!甚至借以達到政治的操作目的的話!那我們這兄妹關係也真的該切斷了!而若是真有其事的話!那又表示!她的行為實在是過份了點!當然!她母親也有管教不當.不嚴的過錯!要不然!我妹她也不會變得這麼野!不過;首要的還是我妹她自己的個人行為有問題!因此;無論是就她個人的行為理由!或是政治力介入干預的理由!我都認為要適時的切斷這層關係!凡事都該適可而止!而她或者稱他們〔指政黨.政治人物〕實在是太超過了!其實;我妹她們的這個舉動!正反應了一件事!那就是;若是她們是在作政治操縱的動作的話!那也就是表示!必有台灣政黨或政治人物;甚至是我身邊的親人介入!其實;還有許許多多的事件!早已經證明了!這確確實實是政治動作!因此;我也就不再多說了!因為那是未來控告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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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31日〔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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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入以下〔2005年公告資訊〕網頁!閱覽2005年2月20日晚上10:13分記錄;及2005年3月15日晚上09:20分記錄;和2005年3月3日晚上11:37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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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入以下〔過去政府所抄襲剽竊的部份資料〕,由第一張圖片看起!詳加看圖片註解!
點入過去政府所抄襲剽竊的部份資料
當各位在看上面的〔過去政府所抄襲剽竊的部份資料〕時;各位會看到一張〔被解讀成三權政府的圖〕,事實上;本人是依照五權憲法的五院組織作了業務調動的調配!並未廢除或架空某院的行使權力!相對的只有加強!可先不說這是我未公開即被抄襲剽竊的事!就民進黨政府和立法院擅自修改基本的組織法法案!這分明是早已經違憲.違法了!這根本就是擴權的修法!還有;我認為!不認同中華民國歷史的政治人物!他也不配做為台灣的政治人物!這裡是台灣;也是中華民國!不認同的就滾出政壇!我們這一代沒有歷史仇恨!我們不需要背負你們的仇恨!況且;相對的!你們現在這一代政治人物也是我們的仇恨!是不是要我們將來也這麼對你們!過去;你們不敢反抗!現在卻利用下一代的資源;甚至是犧牲下一代的前途來作這事!你們丟不丟臉啊!總之;我認為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的賣台本質!要怎在中共通過反分裂法及國共合作之前!你們作現在這事!我會感到很欽佩!但在這之後做這些事!一.是中共已經等於承認了國民黨為二等公民的身份!現在台灣若是更改國土.國號為台灣共和國的話!那不正是應對了!在國際上已經認同的,在中共的反分裂法之下,台灣是屬於中國大陸的領土!到那時;台灣民眾就真成了三等公民!而且還是在國民黨之下!我說了!你們要搞台獨很簡單!禁止兩岸人民來往!禁止台商到大陸投資!順便把那主張西進;甚至搞兩岸秘密外交,國共合作的人!都予以外患罪來查辦處理!要不然;就不要搞這種什麼意識台獨!那不只是會製造教育問題!更加的會製造未來的社會問題!家庭問題等等...等等...你們這些老不死的!要死的就趕快去死!不要老是擋著地球轉!我們是要向前!不是像你們一樣!老是倒退!我們不要那種舊社會的生存意識形態!我們要創新!當然!我指得當然是往良善方面的發展!而不是像你們一樣!搞什麼賣台.掏空!什麼安全性行為教育!炒作色情話題!販賣電腦彩卷!助長賭博歪風!弄得台灣是污煙獐氣!當然!我更知道!其實你們私下還是控制了毒品市場!是不是?沒錯!你們這就是內亂的行為!因此;你們早已經集合了內亂.外患罪!所以;你們這些人都該槍斃!都該去死!當然!在電腦彩卷案上!我是多少有些疏失!我不該設計搖獎制!但;第一.這是你們剽竊所抄襲取得的意見!並非是我個人全部意願!第二.我設計搖獎制!全然是為了增加殘障朋友的括括樂彩卷銷路!並非是要助長賭博歪風!打壓殘障朋友的括括樂彩卷銷路!我更加不是要增加政府的不公不義收入!因為;我曾認真的計算過;雖然政府在2003年提高了殘障者的補助金,一千元,但事實上;補助金就從來沒有增加!因為;基本上,那根本是從其他扣除的福利項目所得來的錢!因此;這電腦彩卷的最終營餘!根本沒有用在殘障朋友的福利之上,恐怕那些不是進入了政府的口袋!就是用在那些老不死的老人年金上!我不是不尊重老人!但你們上一代享受了耕者有其田!軍人配眷!甚至有老農津貼!以前的榮民18%的存款利率!現在還有什麼老人健檢!老人年金!幼有所養,少有所學,青有所事,老有所終!這是非常好的政治理想!但;好像這前三項根本是被犧牲忽略的!我們下一代是生活在負債及痛苦當中!這就是你們上一代的奢侈享受.利益鬥爭.意識形態所導致的!你們永遠是在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其他人的感受!而且;在講白點!這老人年金就如同是一種另類的買票!是在幫那些老不死的政治人物.政權買票!這是在保障那老不死的!能夠繼續控制台灣!不然誰會去搞什麼日治.日據?而誰又真正受過日本統治過了?那還不是那些老不死的才有!還有;各位要記住!這中共的反分裂法還是李登輝所挑起來的!當時我說:不談種族議題!他卻一直故意提起!分明是想挑起中共通過反分裂法!更是跟中共在相呼應!各位還要記得!李登輝的兩岸秘使!和與中共唱和!影響股市起伏!然後再利用大掌櫃劉泰英來獲利!記住!在與中共唱和的同時!新黨就是他們的打手宣傳!這又牽涉到購買中廣的趙少康哦!因此;他本來就不是什麼台獨教父!他也不配稱為教父!他是真正的賣台者!披著虛假的台獨正名外衣!在那搞賣台手段!
我要再補述發生在我大陸妹妹身上的事件!某一天!我打電話給我妹之時;她跟說:她等一下要去上網!等一下再跟我說!因此;我想?那也是一會兒之後的事!因此;我也就先去洗澡了!沒想到?我母親突然跑回家!一直吵著要我趕快洗!其實;那是要我趕緊上網去跟我妹說話!而這第一點正說明了!我母親掌握了她的行蹤!甚至控制了她的言語!總之;沒多久!這疑似〔小三通〕的購買小靈通事件!就爆發了!甚至前些天!在我在即時通對我妹表示要切斷關係時;我一度重述到我對家人!甚至是我母親的仇恨時,隔天的早上!我母親既然將洗衣機裡的衣服分開來晒!也就是讓我自己去晒我自己的衣服!要是洗衣機裡沒別人的衣服的話!那也就算了!可偏偏她卻排除了我的衣服!這分明是表示她在報復我的舉證!我要先說明!洗衣服.晒衣服的不是只有他們!有時我也會幫忙晒衣服!但我卻不會在這種小動作上去表現我的仇恨!總之;她的行為即表現!我在前一晚留言在即時通上的內容!她是監看到的!而這也更表示!我所有的指控都是事實!因此;這又應對了我對立法院的檢察總長同意案的舞弊認定!跟企圖掩蓋掏空案有關的舞弊!甚至是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各位以為沒有我!他陳水扁逃得過嗎?沒有我2007年1月23日〔一〕的言論!他能跑嗎?他能拖馬英九下水嗎?總之;隔沒幾天!游錫堃又在媒體上利用我在即時通上的留言!!在媒體上對我提出影射的批評!總之;我要各位記住!我母親也是〔李氏〕的人!
民眾有沒有認真想過?那些財團所掏空的金錢!究竟有多少被拿來當作政治獻金?和究竟有多少被拿來幫助政黨選舉造勢?甚至;究竟有多少被拿來幫忙政黨買票?這就是政治投資的真相!要不然!這幾年的黑金法案又怎麼會過呢?因此;歸根究底!還是跟政黨.政治人物有關!更何況是金管會!
2007年2月1日〔八〕
各位要知道!這次發生在我大陸妹妹身上的政治連動事件!主要是因為有人想要影響操控立委的投票!目的是要通過檢察總長的任命案!為得是控制〔檢警調〕的系統!並且可能涉及想企圖掩蓋力霸和亞太的掏空案!甚至是企圖想阻擋吳淑珍的國務機要費案;或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的調查程序!因此;我才會感到非常反感!尤其;在去年下半年時,我更從我這妹妹身上;看到我最痛恨的〔小三通〕政治連動!因此;我也才會這麼生氣!因為每次凡是跟她有關的政治連動!都是些賣台,貪污,掏空;甚至跟犯罪有關的政治連動!尤其;當前年我去大陸平潭的那時,有次!我在她及她親人的面前說:〔我的影響力能深及行政院及立法院!〕當然!我的影響力又何止如此!〔而我的影響力來源!其實就在於各單位的剽竊及抄襲的侵害事件!只要在未審判裁決之前!那就是我的影響力!但老實說:犯人實在太多了!〕而我也只是把執行的〔行政院〕和決策的〔立法院〕拿出來舉例而已!可後來;在我回台不久!先是有人執意執行開放大陸來台觀光的情!這已經跟我在大陸平潭時的某些言論已有所衝突了!後來;竟然有人想提出要求閣揆總辭.立法院解散等等...基本上;這分明是有人想企圖削弱我的影響力了!直到後來!我再次打電話跟我妹說;我影響力的真正來源!這些事端才得以消弭了!因為;我這影響力根本是無法削弱的!除非是經過審理裁判之後才有可能停止落幕!因此;他們怎麼做都沒有用?他們永遠是共同的被告!只是派系不同罷了!總之;後來因為我一再在追質電腦彩卷的問題之下,謝長庭才黯然的辭去了閣揆的位置!但這其中是因為我跟謝長庭的意念相左?還是陳水扁?我不知道?總之;那個與我意念相左的人!就是支持電腦彩卷繼續發行的人!也是繼續助長賭博歪風的人!雖然;到最後我才發現原來電腦彩卷的發行還是跟我有關!但謝長庭也已經辭了行政院長職務了!另外;我更知道!游錫堃曾利用我這翁妹妹的關係管道!借以來影響民進黨黨內的選舉!得以達到當選民進黨黨主席的職位!而我對這當初反對新式身分證按奈指紋政策的游錫堃來說!老實說;我只當他是個想暗中幫助犯罪刑案的人!也是想借機行使白〔黑〕金手段的人!因此;我非常.非常的不喜歡此人!尤其我本來就跟姓游的有過結!再加上這次!他再度利用我留給我妹的即時通留言在媒體上發表意見跟批評!這更令我要堅決的執行此事!也就是跟我妹切斷關係!我再跟各位說一次!除了我之外;沒有人去開啟過電腦觀看過這些內容!因為;我就睡在電腦旁邊!而在我留言當時;我身旁也沒有別人!甚至;我也沒有另外告訴過其他人!因此;其內容只有我和我妹才會知道!而我妹在我留言當時;又不可能上網!那不就足以證明了監控侵害的事實嗎?其實;我留言的那些內容!只是在告訴我妹!她的行為所引發的政治連動事件!並不是什麼〔閒話家常〕!因此;也不要有人去八卦亂想!另外還有;總是有人說:新式身分證按奈指紋是侵犯人權!可是;最近卻有人打算來立法規定!孕婦不能抽煙!難道這就不是侵害人權了嗎?當然!我也不贊許孕婦抽煙!甚至是女性抽煙!但;這是個人的自由!若要立法來規定的話!那不一樣是在侵犯人權嗎?總之;政治語言講得都是冠冕堂皇!事實上;政府侵害人權的事件又何止於此!因此;這根本還是在選擇性的辦事!對於不利己的事情就不辦!那不是在幫助犯罪是什麼?按奈指紋是提高警方的破案率!幫助刑事的偵破!這有什麼不對?可你們這些民進黨的人!就只想把警方當做是你們的政治打手!在民眾抗議的時候來阻擋人民!和利用他們來行使白〔黑〕金的政權的!總之;一件件涉及違法.違憲的政治連動事件!都來自我這個妹妹!因此;我自然有必須要切斷這層關係!其實;我這翁姓妹妹算是第三方而已!真正製造問題事端的;還是我那之前在台灣!也就是中和所認識的方姓妹妹!而她哥哥的身份?正是檢察官!而她更是涉及到中和游氏的犯罪勢力運作!甚至;我也知道!這還牽涉到高鐵的殷祺!我是一直看他們怎麼玩下去!因為我早打算!最終我還是會讓他們嘗到苦果的!早在我2002年按鈴控告那時;我就已經相當不諒解殷祺在民視電視台的節目上討論到我的訴狀內容!如今;你們民進黨中央又一再的向我挑釁!難道你們是真的那麼想讓陳水扁提前想下台嗎!你們是想讓中和的另一個犯罪勢力呂氏;也就是呂秀蓮出來執政是吧?你們想製造台灣首位女性總統的假相是吧?〔基本上;你們是偽政府!所以我只能稱總統的假相!不能直稱總統!因為這都是假的!〕你們想影響美國的總統選舉是吧?你們是想順便幫希拉蕊造勢是吧?哇!你們可真會計算呀!不過;我已經說過,我暫時還不想動陳水扁!我是很想動他!但;不是現在!其實;我不動他的理由之一!也還是不讓你們民進黨亂搞!我不動他陳水扁!不代表我不會動你們民進黨!而且;我也知道!你們一定會越來越作得過份!作到讓我生氣逼他陳水扁下台!也就是我不讓他下台的話!你們就繼續惡搞!因此;我現在就先跟你們警告!我不動他陳水扁!不表示不動你們民進黨!而且;我相信這件事情!是你們跟國民黨磋商的結果!你們已經有了某些賣台的默契了是吧!游錫堃?反正我已經預計了!今年要執行這跨海的告訴計劃!就再看情況了!看是誰先忍不住!你們也不能再企圖阻擋我執行這計劃了!因為;我已經切斷我跟我妹的關係了!你們搞什麼我都知道!我只是那時不想理你們罷了!我也只是想暫時休息一下而已!現在;我也休息夠了!該是重新算帳的時候了!另外;還有一件事情要告訴民眾各位!那就是當新聞在炒作王金平被鎖在立法院大門之外的事件之時,有人討論說要動用警察權!基本上;這就是想要以檢察總長的職務來控制立法院!那這檢察總長選出來的意義性就增加了哦!也難怪就會涉及到可能的賣票事件了!想想?這一再再的犯罪政治陰謀的顯現!我又怎麼可能再理會我這個妹妹呢!不過;相當初,我都能放棄這;我在台灣認識的這個妹妹了!更何況她們長相相似的大陸妹妹!因此;基本上;我現在很贊成台獨!但那台獨是要禁止兩岸人民來往!和禁止台商到大陸投資!這不是搞什麼假的意識台獨!正名台獨!這是一種實際的台獨手段!基本上;那種什麼正名台獨!意識台獨?根本就是藏有賣台的意識本質!是一種投降式的台獨!那根本沒有任何的意義!我已經說過了;真正該有的台獨就是禁止台商到大陸投資!禁止兩岸人民來往!你們不能一邊開門迎接大陸的勢力進來!掏空台灣到大陸賺錢!然後又想搞什麼意識台獨!這不是矮化台灣;賣台的台獨是什麼?不要再想欺騙人民了!三立電視台的大話新聞!你們這些所有的媒體所談討的統獨輿論!其本質到最後還是想引向賣台!當初廢除國大代表就是你們三立電視台首先主張討論的!而且;就因為廢除國大代表!才會造成今天更嚴重的國會亂相!和憲法精神蕩然無存!各位民眾要注意!廢除國大其實就是在剝奪民權!只要我的公投發動聯盟組織未真正的運行!那就表示這廢除國大就是剝奪民權!因此;他們電視台是官方及〔警方〕的鷹犬!姑且聽聽就算了!不用太過認真!總之;若是禁止台商到大陸投資的話!那才是真正的保留台灣的競爭力!更是切斷你們這些政黨的聯外管道!可是昨晚TVBS的政治節目卻是故意把話說得相反!什麼企業留在台灣就沒有競爭力!一定必須要到大陸發展!什麼開鎖云云!那根本就是站在財團企業的利益考量!更是賣台者的角度評價!請問有誰真正關心那些放棄台灣到大陸設廠之後所留下來的勞工生計著想!真是睜著眼睛說瞎話!什麼李登輝的更改路線是對的!還有東森電視台!你們也是贊許李登輝跟西進!基本上!那根本是他李登輝的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而你們也根本就是那一丘之貉!另外;當初你們TVBS也是第一個討論晶圓廠應該到大陸設廠投資的,也因此;才會有讓我設計的兩岸和平貿易協定!變成了台塑集團所壟斷兩岸賣台協定事件!也就是王永慶之子王文洋與江澤民之子合作之事!總之;聽了你們昨晚的評論!我真是很想吐血!黑的既然都能被你們講成白的!你們還真會掰!還真是不要臉啊!還有;你們媒體涉及監控的事件!未來!只要我能提起告訴成案的話!我一定不會放過你們的!我主張!應該把目前聯外串共.主張大膽西進.甚至進行兩岸政策的政治人物或媒體!都以外患罪移送辦處!從頭到尾我就沒認真要以我與我妹的關係來進行兩岸關係交流!我當初只是拿這兄妹關係來作邦聯比喻而已!是你們這些政黨.媒體的惡意介入進行!炒作!你們是賣台!我可沒有!
點入個人的財務資料
證明本人在受監控的侵害之下;本人確實從未得到過任何利益!反之;還要申請補助!所以那些政治人物的貪污幣案根本扯不到我頭上!我主張有錯該罰!有罪該判!就像我過去犯過罪被關一樣!
點入2002年在台按鈴告訴的遞狀收條
點入向總統府及各部院會陳情的回函
而檢方的案件處理!除了以結案論處之外!在我按鈴控告!檢調偵辦的過程之時!發生了檢調幫助切割追訴的事件!想加觀閱2007年1月23日〔一〕之〔中華電信與和信案的處理翻版〕連結!
2007年2月3日〔九〕
我忽然想起!我前天忘了跟各位說明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只說我暫時不會動陳水扁!但我並沒有說;他沒有參與那要他提前下台的勢力當中!也就是說!我讓他暫時逃過司法調查!並不是為了他個人!而是為了國家!其實;他們要呂秀蓮遞補上台!不只是想要操控〔製造〕在美國總統大選的暗盤!他們更是想要顛覆傳統;顛覆台灣的國家體制!關於這些言論;我在2006年的公告資訊網頁當中也已經說過,就在2006年12月14日的〔六十八〕則當中,因此;其實陳水扁根本就是這項陰謀的參與者!也就是說:基本上;他自己也想要這麼做!從在野黨的罷免案以來;他不斷的!故意的!多次的顯露出自己弱點和過失;甚至是錯誤...其目的就是要讓別人把他趕下台!好讓呂秀蓮來接棒!而關於這點!其實國民黨的勢力也是配合的!因為他們故意不主張!讓陳水扁及呂秀蓮一起被罷免!然後進行全面改選!總之;從他們對美國的佈局來看!恐怕這次王由曾夫婦會選擇潛逃到美國去!恐怕不只是為了要得到國際法上的保護而已!而是還附加了什麼樣的政治操作?這是民眾應該去思考的?就如目前王由曾夫婦在美的居留權新聞來說!那不也是在刻意標章女尊男卑嗎?女方有正式身份護照!男方卻沒有!一個掏空的人!他會沒有打算計劃嗎?他會造成美國簽證過期的疏忽嗎?若他是真的掏空元兇的話?但控怕元兇不是他;或不只他一人!總之;若是王由曾夫婦的此行;確實是附加了其他的政治操作的話!那也就說明了!掏空的源頭就來自於哪裡?另外;各位再仔細想想?以王由曾的政商關係來說:他大可選擇做第二個陳由豪!但他為什麼不做呢?在檢調羈押了這麼多王家人之後!他大可以這麼做呀!但他又為什麼不做?而且為什麼檢調一直故意迴避調查王令麟?和行政院又為什麼在事件爆發之後;想要接管亞太?在這裡!我只能用疑問句的來告訴大家!但其實;我心中的尺早已有了衡量結果!
點入2006年公告資訊
還有;最近不是又再爆發什麼金錢外交的新聞事件嘛!我看!那恐怕是在為了將來的國務機要費案的資金流向在作解套!
我在2007年1月26日〔二〕的言論當中!我說到:〔以今日力霸.亞太掏空案所造成東森集團的影響,我認為!在此同時,也要調查與東森媒體在購物頻道上有競爭關係的;前富邦的合併案與釋股案件!這才不會成為中華電信案與和信案的處理翻版!〕我這是在要求司法要持平的偵辦調查!就像我在國務機要費案與特別費案上,我要求司法要持平的偵辦調查一般!可這當中卻有所不同!一個是牽涉到國家的利益!也就是為了防止政治鬥爭介入司法的的調查!但一個卻是牽涉到財團利益!我們可以為了國家的安全;與及維護憲法的理由!暫時去迴避調查國務機要費案!但東森集團卻不同!它只會影響財團經濟,並沒有國家安全及維護憲法上的理由!因此;它本就應該接受調查!可是司法卻能持平的轉向去調查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但為什麼在東森集團及富邦集團案上;卻是...難道財團的利益會比國家利益還要重要嗎?不調查東森集團;是想迴避富邦集團也會受到調查嗎?
2007年2月5日〔十〕
我也可以直接了當的告訴各位!在力霸和亞太的掏空案;和富邦的違法釋股合併案!其實;這當中都有政治力的介入!在力霸和亞太的掏空案上來說:執政黨涉案較大!而在富邦的違法釋股合併案上來說:在野黨涉案較大!但這中間還有一條線!那就是台聯!總之;我實在不曉得政府在打擊財團舞弊時;是用什麼心態!盡是在作些政治利益分贓的事!完全不顧於老百姓的生計!盡是跟這些財團掛鉤!掏空舞弊!也只有懦弱的台灣老百姓能夠忍受!在此;我要再重申一次!我恨李〔氏〕登輝;尤勝於我恨其他的政治人物!而且;我要再重申我為什麼恨陳水扁!那是因為他包庇了舊國民黨體系的舞弊!甚至延續於舊國民黨體系的黑金政權!將之運作為洗錢的白金政治!將違法的事件合法化!如今;再有政治人物出來談正名.制憲的話!我會叫他去死!什麼正名?矮化台灣;賣台的正名嗎?沒有你李登輝當初故意跟中共相呼應!會有這中共的反分裂法嗎?現在正名幹嘛?表示台灣投降!接受中共統治!成為三等公民嗎?好讓聯共賣台的你們這些舊國民黨體系!如今在中共的二等公民繼續欺詐台灣嗎?什麼制憲?是將你們違法的事件轉作為合法化嗎?是要製造假民主的變相帝制嗎?
另外;我要重申的告訴各位!到北京打跨海訴訟!是我兩年前就定下的!如今;排在今年完成這個計劃!已經算是慢了!因為;途中也有人暗施了拖延計劃!所以;無論如何?我今年一定要設法完成它!因為;至少我目前已排除了障礙!
還有;我要再告訴各位!電影〔楚門的世界〕是〔侵害〕;不是〔戲劇〕!是〔人生〕;不是〔表演〕!因此;美國仍需背負共同侵害正犯的罪名!還有;在電影〔搖錢樹〕的劇情同時;那不是〔自願〕的情形!而是在〔無法抗拒〕及〔無可奈何〕之下的情形!一直以來!我一直以四部片做為我收集的影集!一是〔全民共敵〕!二是〔楚門的世界〕!三是〔搖錢樹〕!四是〔駭客任務第一集〕!其實;在〔全民共敵〕這部片發行之時;我尚未完全察覺自己受到這樣無肆的監控!我只當我那時涉及違法事件而遭到監聽!可慢慢的!這一切越來越明朗了!這不是司法監聽!而是侵害人權的監控!因此;這〔全民共敵〕就是一開始給我的警訊!也因此;我收集了它!而〔楚門的世界〕就是我剛開始發現被違法監控之時的情形!而在這部片當中!各位可以看到社會上形形色色的角色!都參與其中!包括所謂的公家機構!這些都是事實!因此;國家的公信力早已蕩然無存了!至少我心目中是如此!當然!我不知道自己是從何時開始被監控的?不過;在我仔細去推敲之下!恐怕在我十五歲開始之前就有了!因此;我根本不敢再更仔細的去想?因為我害怕那接近事實的結果!總之;這〔楚門的世界〕除了年齡的問題之外!其他的劇情都還算是接近事實!當然!認養也不是事實!我只是說接近事實!但不全然是事實!像劇情當中!楚門的父親是死亡後復活!但我父親事實上是跟我母親分居!不過;有時候也還是會回來!再來是楚門的妻子!事實上;這也是個女友!當初我也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交過的其他的女朋友!看見了我母親!要不是不叫人!要不就是叫〔伯母〕的稱呼!可是;為什麼她第一次看到我母親就叫我母親為〔媽媽〕呢?她就是我〔陳姓〕的前女友!也是我說過跟〔偽造發票集團〕有關的〔ㄚㄚ鴨鴨〕!另外;我要再補充重申說明一件事情!在1995年間!有人利用我的名義偽造了發票!向國稅局詐領了五十多萬現金!但由於案件發生的時間!我在獄中服刑!因此法院才不予追究!但我也早就說過!在我那次入獄服刑之前!我早已經是被人設計了!總之;後來我更在我這個假結婚的前妻身上,看到這比〔楚門的世界〕更大影子!總之;這〔楚門的世界〕是真實的描述我在1996年到1998年之間所發生的事情!但若是要包括劇情中的女主角的話!那就要推到1992年了!而我跟我那假結婚的前妻是在1999年辦理結婚的!因此;這是〔他們〕又再利用我前妻來仿傚〔楚門的世界〕的劇情!因此:我這前妻本來就是個假老婆!無論從那方面來看!從政治婚姻來看啦!從作為〔他們〕通奸賣國的管道來看啦!等等...等等...還有;至於〔楚門〕的工作〔保險〕!我的家族當中,只有兩人從事這個職業!一個是我父親!一個是我父親的妹妹!也就是我姑姑了!我父親是短期兼職!而我姑姑卻是長期全職的!他們服務的是國泰霖園集團!這就牽涉到富邦的案件了!而我姑姑的丈夫是軍士官退伍!後來更在台北陸軍總部情搜組作事...總之...我這家族涉案的人太多了!在真實告訴之前;我也不想作任何詳細的案件重述!總之;這〔楚門的世界〕就代表我剛開始發現被違法監控的事實情形!因此;我必然收集它!做為我收集的第二部電影!第三部是〔搖錢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