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3日補充:本人在3/23~3/28日的網頁內容之關於槍擊事件連結的內容中!本人所述及之陳水扁勝選炒作之助因的二舅已因病而亡!而其子(李氏)仕德夫婦也因涉及於2003年共同變態性侵害一國小一年級女童;而於2007年8月21日被逮!於2007年8月23日見中國時報(變態情侶性侵小一女.五年後落網)(而我個人更有個疑問就是?為什麼在2003年發生的事!剛好會在我二舅死亡之後爆發?在那之前是不是有其他原因致使該案並未爆發偵辦...)

原2004/3/21~3/22刪除之個人生活方面及槍擊相關的質疑?於2005年4月4日重新編修:

一.阿扁傷口的位置與我二舅傷口同在一處!而我是在2004/2/17日到土城幫忙照顧他檳榔攤生意的!所以我認為他們等於是欺騙我到土城去,好讓他們利用我來幫他們編排假槍擊案的事件!再講白一點!就是利用我將政治媒體的焦點轉到那裡去。

其實一開始我母親在述說我二舅因為酒醉鬥毆的事件遭人打傷時,我還不太想理會!等我母親說他的傷導致脾臟破裂需赴院開刀醫治,因此需要我去幫忙照顧他檳榔攤生意時,我才勉強答應前去幫忙!其實事實上;在過年前他們就要我去了!而當時我是強烈的拒絕!但這次因為有事故原因;所以我才沒有拒絕!事實上我為什麼想拒絕!是因為我知道四年前就是因為我住在土城,所以才會在不曉得什麼原因之下;導致那次的投票結果!可能就是因為李遠哲吧!所以說:我認為那裡算是抬面下的綠色大本營或聯絡指揮處吧!而且因為我曾在我二舅那發表一番演說!後來卻變成了李遠哲的演說;也就是關於跨黨派小組的事!再加上我二舅過去又是支持民進黨的全民計程車的司機;與及他目前又是與汽車銷售業有關!自然令我想到中華汽車林信義!在我聽到槍擊事件時;我一度以為之前聽到我二舅與他朋友談論到防彈玻璃時,只是為了未來製造防彈車!而且事實上媒體確實也有談到過防彈車!但選舉投票結果之後,我的想法又不同了!老實說:我並沒有想到槍擊事件有這麼大的效果!所以我自然而然的想到陳水扁在當時的安全防護問題?(總之;我是由這一切的關連性來推論這中槍的事件;應該是假造的!)而我剛開始到檳榔攤照顧生意時,還以為他們是想叫我以借此所得的酬勞離開台灣;為他們的三通開路!但從這事後的發展看來;恐怕不只如此...

二.刻意為譴責暴力行為.其實在選前,媒體一直拿沈富雄來和我相提並論!至到沈富雄在前一天出面說明吳淑珍事件時,似乎也有譴責暴力的名詞!因此無論有多少媒體政治人物在之前如何推崇沈富雄,我都認為他憑什麼與我相提並論!

而他們譴責暴力的原因,我想?就是因為前兩天我在檳榔攤毆打我表弟也就是我二舅的兒子的事件!所以才譴責暴力!而我打我表弟的原因是因為;他惡意誹謗我與他妻子有不軌之行為;及因為他曾跟過這名叫大象游象賢的人!而這名綽號叫作大象的人!就是涉及製造楚門的世界這部片的兇手之一),且我表弟在當時也不斷的引述,他不在場時;我所曾說過的話!充分的表現出他屬於監聽.監視者的一員!有時我是會為了國家大局著想;隱忍這些被監視的憤恨!但當天加上誹謗的催化;我當場立即動起手來!當然!這也是他自己先以言語挑釁的,不能怪我!總之;從我到檳榔攤幫忙開始;我就已經感覺到有政治力介入了,而就是我在當場的行動!已受到了監視,我甚至懷疑那政治力就是那股賣台勢力!而因為我表弟的妻子姓〔吳〕!當時又剛巧爆發吳淑珍的逃漏稅;及內線交易的事件!因此不免讓我想到;媒體又藉機的拿來炒作一番,尤其我到那不久,就有什麼表哥性侵表妹的新聞!其實算起來他老婆也算我表妹!因為她母親跟我二舅在一塊,所以他老婆確實也算是我表妹!因此這就表示;這已是抹黑的開始了!之後又有一則新聞是;一名作家與相差13歲女子生了一女!而我跟我表弟他老婆的年齡又大約剛好相差13歲!但這次卻是把我表弟和她生的孩子說是我的!而且在之後,我親耳從我表弟他老婆親口說出:我表弟曾教她老婆如何來引誘我!藉以製造外界的誤會!而他所教的引誘方式與我曾在大陸時;所遇到過的一般!當然我都是懸崖勒馬!沒鑄下大錯!就是沒與對方發生性關係的意思!也就是沒有怎樣的意思!(而這些引誘及製造外界誤會的方式:無非是;有意無意的肢體碰觸;或性言語的暗示;及表達好感等等...甚至是她還在我面前看色情影片,完全的不避諱我倆的身份尷尬!)而在我在檳榔攤幫忙的這段時間裡,剛巧上次那位被我投訴而被調到澎湖警局的;吳姓前新店分局警員,也致電給我!再加上另一位吳姓在住家附近認識的一個人;也突然來訪!當然我未與他談話!不過這一切事情是不是也太過巧合安排了吧?我想是有人以為;把我和姓吳的扯在一起!就以為能幫所有姓吳拉抬身勢!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只不過是把她當作是急難救助的個案處理一般!根本和她姓什麼?叫什麼?根本無關!況且她母親也姓〔謝〕的!而且我倒有意叫她改為母姓!因為看在同姓的份上!我也好幫她!我可不是想暗示她改我的姓喔!而是真實的希望她改為她母親的姓!總之;在我打了我表弟後,她老婆又說我表弟打她,她要我帶她回她大溪的家,而我又多少認為自己也有所責任! (一方面是我沒受她引誘;使我表弟詭計沒有得逞,另一方面我也確實是為了被誤會的關係才打我表的!)因此我也欣然答應!但沒想到因此誤會卻更加的深!當然!我是不會再去在意這些!因為之前已經被抹黑過!而我還以為我可以幫忙她去過獨立自主的生活!因為這樣;才好凸顯我組織的未來正面性意義!但我卻沒想到?我幫她就好像是在幫民進黨的吳乃仁或吳淑珍之類的一般!所以我現在開始一直強烈要求她與我表弟兩個人當面公開把事情說清楚!不然我就要擔負責任把她帶回去我表弟的身邊,管她是否會再遭受毆打!當然以上述幾點,已可說明事件並不單純!且可以說我表弟的行為是有所不恥的!但必竟他所表現出來的是;他還要他的老婆!而我反而成為是惡意介入的第三者!所以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我更加要負起帶他老婆回去的責任!且我開始對於讓他老婆加入我的組織效益性上分析;我認為她不見得會為我加分!且反而是扣分!所以我還是選擇早早放棄讓她成為我組織一員的可能!讓問題完全回歸她與我表弟之間!還有加上我之前曾在我二舅檳榔攤那裡,聽到旁人提及我二舅受傷的事件;聽到他們說:要採取報復偷襲等等...再加上談及防彈玻璃的字眼!不難想像那可能就是在編排劇本!也就是讓陳水扁乘坐沒有防彈的吉普車。

3/23
我是打算將我表弟的老婆帶回去;我帶離開她的地方!因為那是我的責任!但我沒責任要她回去我表弟的身邊,因為如果我主張讓他們再在一起!那我還算人嗎?我是讓她繼續受到羞辱和二次傷害!所以我會留一點錢給她!讓她自己有能力想離開的時候就離開!而我說我不管她是否會再遭受毆打!那或許是我一時衝動說出來的話!因為我不希望自己好像是幫了民進黨助選而已!而我怎可能不管這種事是不是?

3/24
關於我表弟與他老婆的事件我已決心不再插手去管或去理會了!因為他老婆堅決不願回去!那我也沒辦法!而且她竟翻供;聲稱引誘的行為又是她個人所為!因此我在她是被推入火坑紅杏出牆的事件中;產生了矛盾!而即使這引誘的行為是她個人所為!必竟我確實也從我表弟的態度及口中得到;他是確實曾想把他老婆推給我的答案!所以...總之;我在網頁上披露這個事件就是為表個人的清白!如今我若再一直插手理會這件事,恐怕真的沒事也會變有事了!因此我決定不管他們了!也請各位別再過份在意這些言詞。

8/29
內容中出現之角色我已不再往來,並已拒絕往來,且我希望各位著重在於事。

回上頁